2012年1月4日星期三

美国华人移民往事

美国往事——旅美华工和华人

老钱
(from cnd.org)

“我提请各位注意,我们这条铁路能及时完成,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贫穷而受鄙视的,被称为中国人的劳动阶级——归功于他们的忠诚和勤劳。”

——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查尔斯•克劳克 (Charles Crocker)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要是没有外来移民,就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也不会有美国今天的高度现代化。一四九二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从那以后,为了追求宗教和政治自由及新的生活,世界各地移民不断涌向北美。在美国的早期移民中, 有一批不畏艰苦、勤劳勇敢的中国人,被称为美国华工。据美国官方记载,华人旅美始于一八二零年代,之后大批华工涌入美国。到今天,美国的华裔人口大约在四百万左右。

华工旅美的主要原因是美国西部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中国劳动力的过剩。有历史学家认为, 早在一五一七年, 加利福尼亚北部就出现了中国造船工人。一七八八年,美国西部就有华工了。一八零七年,一位华人在纽约定居。在美国移民局的正式记录中,一八二零年是第一位华人来美的年份。一八二零年代前, 华人在美廖若晨星。华工的大规模来美是因为美国的西部大开发。

独立战争前, 居住在横贯北美大陆的阿巴拉契亚山脉(Appalachian Mountains)以西的居民只有数千人。美国独立后, 美国政府鼓励移民开发西部。一八一二年第二次对英战争后,西部开发大大加速。一八四八年,加州金矿的发现对于华工大规模来美有着历史性意义。一八四八年以前,旅美华人以经商为主。自一八四八年的“淘金热”到一八八二年《排华法案》的颁布, 旅美华人主要从事开发金矿、修筑铁路、开荒和工厂建设。

华工旅美,从一八五二年开始大增。一八七零年代,在美华工已有十万之众。一八六零年代,美国西部的金矿渐渐枯竭,华工投身于贯通美国东西两岸的铁路建设。华工由加州的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往东、爱尔兰移民从内布拉斯加(Nebraska)的奥马哈(Omaha)往西修建铁路,历时四年,最后在犹他(Utah)州的奥各登(Ogden)汇合。当地的自然环境恶劣,工作条件极为艰苦,中国人的茶叶和爱尔兰人的酒精是筑路工人的最佳饮料,有人说“中国茶和爱尔兰酒造就了横跨美国的铁路”。铁路通车后,美国华工利用其农耕经验,在加州开垦荒地,使加州成了美国的水果和蔬菜的最大种植区。

一八六八年,中美签定《蒲安臣条约》(the Burlingame Treaty),两国自由移民。一八六八年后, 除少数几年外, 每年入美华工均在万名以上。一八八二年,《排华法案》通过前,华工入美人数达到最高纪录。一八八二年,《排华法案》通过后,以工人身份来美的华人被全部禁止。

美国华工的生活和工作

美国华工的生活工作条件极为艰苦,但和他们从来美的经历相比要好的多。一位侥幸兴存者这样回忆道:

“天一亮,美国人伯莱克带来了一个总工头,四个大工头。他们打开舱板,只见华工们饥肠辘辘、睡眼惺忪。洋人们搬出无数铁镣,把华工们全都锁上,倾刻间华工们动弹不得。

启航后,尽管也有时会有风浪之日,但华工们一路上一直躺在船舱内,暗无天日。吃的是烂米臭肉,顿顿如此。一开始,大家还能凑合,日子一久,就没人能受的了了。一些不习惯风浪的人,早已呕吐大作,满舱恶臭。加上屎尿满舱,这一切构成了一个人间地狱。

一到旧金山(San Francisco),洋人令一名小工下舱,从华工脚上卸下铁链,叫他们起来。华工们一下子觉得脚下轻了许多,但还是站不起来。洋人们等得不耐烦后,就呼呼地把鞭子抽得山响。华工们只得忍痛,互相搀扶着站起来。洋人们再喝一声“走”,华工们还是不能动。洋人们就令水手们,连拖带赶,把华工们一个个地赶到梯子边上。

最后还有一批人不见动静,水手们有些纳闷,突然间,一股臭气冲了上来。于是,水手们向洋人汇报。洋人叫水手下到舱里去拖,这一拖才发现,下面有七八十人躺在那里。满面血污,血肉模糊。水手们俯身一看,才知道是断了气的。于是,就让人拿来八九个大竹篓,用铁锹把腐尸铲入竹篓,抛入大海。其中几个尚未断气的,也被抛入大海。

上岸的华工们被命令赤身露体,所有的衣服都被送入硫磺锅内蒸煮。另有洋人用药水像浇菜地一样向华工身上浇去,为之消毒。然后把华工引入一处房屋,把他们装入麻袋。这时,便有人前来讲价购买,一个个地过磅。有的卖主用脚乱踢麻袋以检验其中之人是否活着。”

就这样,一批华工就来到了举目无亲,言语不通的美国了。

当时的美国没有横贯铁路,筑路器材要在纽约装船,绕道南美洲的合恩角(Kaap Hoorn)由海上运至旧金山。横贯美国的铁路工程,要穿过整个落基山脉(Rocky Mountain)。工程极为艰苦,还要抢时间。于是,洋人将华工们的工作时间延长至一天十四个小时。

尽管华工们的地位很低,但他们对美国铁路的建设,不但贡献了辛勤劳动,还解决了很多关键工程问题。一年冬天,风雪交加,气温降至零下二十多度,工程因运输困难陷入停顿。洋工程师们想尽办法,也无善策。一位华工站了出来,他说我们可以筑一条冰路,将重物置于其上,这样就可以将材料轻易地运上山来。工程师们大喜,就请华工们设计了一条三十七英里长的冰道,恢复了运输,加快了工程进度。

就这样,在内战后的十年内,美国华工帮助修建了美国第一条横贯铁路,联邦中央太平洋铁路(Union Pacific Railroad)。随后,又帮助建成了另外两条横贯铁路,北太平洋铁路(Northern Pacific Railroad)和南太平洋铁路(Southern Pacific Railroad)。

华工们在来美国的途中死了十分之一,加上工伤和其他因素又有一半人致死。最后熬过难关,积下点钱财的人,又遭到了白人的公开抢劫,最后落得分文不名。华人在美国,无不克勤克俭。他们很快就应过上太平日子了。但美国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社会,华工们无权无势,不管你如何个人奋斗,还是被压迫的一族。

与欧洲移民不同,美国华工大都是以赚钱谋生、然后落叶归根的小伙子。他们大多是以契约劳工身份来美的,以广东江门和台山人为主。他们依靠帮会拼命赚钱,积攒金钱,有些积蓄后,就回家娶妻生子,置地盖房,成为当地的“金山客”。

美国华工大都没受过教育。他们到美国后,经历了跨国家、跨文化、跨时代的身份转变。这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他们经历过的痛苦和煎熬远非欧洲移民和本土美国人能理解的。美国西部的政客及和华工有竞争的利益集团,在工会的鼓噪下,夸大华人社区的丑陋面:赌博、娼妓、鸦片和帮派。以此排斥华人,一八八二年,联邦立法机构推出《排华法案》。美国西海岸的排华浪潮,给华工带来了巨大损失。一八五五年到一八七六年间,谋杀华工案达二百六十二件。美国地方政府更是故意无所作为,听任暴徒为非作歹。

华工们还被强迫驱逐出境,北面被驱至加拿大,南面被驱至墨西哥,一位曾亲历其境的华侨这样写道“十一月二日,数十洋人,手执火枪,勒令华人离埠,期限为两天。十一月三日,来了火车,称不要车票,送致西岸。车至美加边境,就停车迫令华人下车,驱华人入加拿大。当时正值大雨,华人衣衫尽湿,有抗命者,洋人以枪击之,惨不忍睹。”

洋人们还找借口破坏华人生意,使其无法为生。一位华侨写道:“唐人街华人因病死人。洋人每天也有死人的事发生,本不应大惊小怪。但因华人的生意一天天好起来,而洋人的生意一天差下去了。洋人们就以唐人街死人为借口,让政府派警察封住唐人街入口。名为防疫。这样被封了一个多月,华人的生意就一落千丈。”

更有甚的是不让华人女子入境。美国华工十有八九是年轻小伙子。他们大都只会中文不会英语。他们的思想感情也是中国的。他们只想和中国女子成家。美国政府看出了这一点,就故意不让中国女子入境。这样的话,成千上万的华工只有单身一辈子,若要娶亲,只有回国。

现代世界中,对侨民的保护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国家尊严的象征。一些国家政府对海外侨民的保护,超过了对本土居民的保护。这一原则不适用于当时的清政府。美国排华初期,清政府根本没有保护华工的意识。长期以来,清政府一直采取海禁政策阻止人民出海谋生,将华工视为“弃民”。乾隆皇帝曾下诏:“天朝弃民,不惜背祖宗庐墓,出洋牟利,朝廷不闻问。”直到一八六零年的中英《续增条约》,清政府才第一次承认华人移居海外的权利。即便如此,清政府依然很消极,根本没有现代领事保护的概念。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美国的华人社区,是一个两不管的地区,灾难来临之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极为凄惨。

美国华工的抗争

美国华工要求的合法保护,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才初见端倪。一八六七年,一些中外条约,到了要修订的时候。修约曾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一个诱因,清政府担心列强借口修约再次挑衅,决定遣使出洋,和列强修好。但是,外交无能的清政府,竟找不到能承担此任的官员,只好请刚卸任的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Anson Burlngame)出山。于是,美国人蒲安臣,成了中国的“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率团出访欧美。美国是出访的第一站,蒲安臣超出使团的授权,与美国签订了中美《天津条约续增条款》,史称《蒲安臣条约》(一八六八)。让人深思的是,这个由美国人以清朝使节为名擅自与美国签订的条约,竟然是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的第一个具有对等内容的中外条约,它给予双方国民在移民、贸易、传教、办学、设领等事务上对等的权利,并使美国承诺“不干涉中国内政”。

设领护侨是签订《蒲安臣条约》的重要原因,如使团成员清朝官员志刚所云,旧金山“华人已有十数万之众。若不设官,一恐其滋事,无人弹压;二恐其久无统属,变为外国下等之人。”但清政府的华盛顿公使馆,要到十年后才设立。同年,也在旧金山设立了领馆。从此,直到一九一一年清朝覆灭,清政府驻美使节的主要任务就是根据《蒲安臣条约》力争美国排华的违约行动,要求美国政府制止排华暴行,保护华侨的合法权益。尽管效果有限,但美国政府还是做出了让步,甚至赔偿。

尽管,清政府对在美华工基本上是不闻不问。但在美华工自身的反抗从未停止过。其中最有名的一次就是一直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的《益和告霍普金斯案》。

益和曾是一位华工,他在加州经营洗衣店二十二年,他的所有经营行为都符合加州的卫生和安全法规。他有消防和公共卫生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但市政当局却在新的洗衣店条例下拒绝了他的营业许可申请。在当地华人协会同心堂的鼓励下,益和与其他一百五十家有同样遭遇的华人洗衣店主一起,决定不顾条例和市政当局的歧视行为,经营自己的洗衣店。

在一八七三到一八八四年间,旧金山市政当局通过了十四项被称为“洗衣店条例”的法律,以期把华人洗衣店从市内赶走。立法机关为了不违背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立法者设计了复杂的许可证制度,赋予了执法官员任意处置权。

一八八六年,益和直接将逮捕他的警长霍普金斯告到了加州最高法院,要求法院下达人身保护状,以矫正旧金山市政当局的错误立法。华人协会同心堂为益和请来了旧金山著名律师麦卡利斯特(Hall Mc Al Lister)为他辩护。麦卡利斯特是一位出色的庭辩律师,生意一直很好。

益和指控洗衣店条例违反了加州宪法、美国联邦宪法和一八八零年中美条约。但是加州最高法院拒绝了他的指控。同时,另一个中国洗衣店店主李武也把官司打到了加州地区的联邦巡回法院,但李武也被法院打了回来。不过法院裁决书中表示,法院对洗衣店条例的执行感到不安,因为它给了市政当局毫无限制的裁判权。于是,益和与李武分别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高院对两案一并审理,要点是:原告是否被剥夺了美国宪法或美国联邦法律给予的权利?

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坦利•马修斯(Stanley Mathews)代表高院宣布了一致同意的判决:旧金山市政当局侵害了两位原告的权利,他们应立即予以释放。在判词中,高院给出了一个新原则: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适用于美国公民,也适用于非公民。高院发现市政当局的条例给予了市政当局“赤裸裸和专断的”权力。而且其执行方式使其中立地位大打折扣。高院称,条例执行中,市政当局专门针对中国人,这就否定了对华人的平等保护。最后,高院指出,这是一个表面公正的法律,但执法极为不公,违反了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高院对该案的判决,赋予了平等保护条款一个新解释:高院有权考察一项法律的执法过程,以判定该过程是否合宪。

二十世纪中叶,益和案受到了广泛的注意。美国少数族裔挑战一些州的种族歧视法律和政策时,在很大程度上根据的就是平等保护条款,益和案是他们援引的主要案例,成为讨论宪法平等保护条款中被引用次数最多的案例。

《排华法案》

一八七九年,国会的一项排华法因为明显违反了《蒲安臣条约》,在清政府的抗议下,被海斯(Rutherford B Hayes)总统否决。同时,海斯迫使中国修订《蒲安臣条约》,使之为国会以后制定《排华法案》铺平了道路。一八八零年,中美签署了《中美续修条约》,尽管清朝迫使美方废除了条约初稿中“禁止”华工的规定,但接受了“管制和限制”华工赴美的规定。在条约英文版中,有“暂停”的字样,清廷的谈判官员宝鋆竟然不查,成为美国日后《排华法案》的一个借口。

一八八二年初,加州的国会议员再次提出《排华法案》,规定“暂停”华工入境二十年。中国第二任驻美公使郑藻如提出抗议,认为它违反《中美续修条约》精神,为此,他面见美国总统阿瑟(Chester Arthur)。阿瑟部分地接受了郑藻如的抗议,认为长达二十年的禁止华人入美将有碍于美国与东方的贸易。阿瑟否决了这个法案,但是他并不反对法案中禁止华人入籍的规定。国会只好把禁止华工入境的时间减少到十年,阿瑟签署了这个法案。是为一八八二年的《排华法案》,从此华人自由移民美国的时代结束了,是以后的排华立法的先河。它禁止了未来十年的华工赴美,剥夺了在美华人的入籍权。一位坚持林肯共和党理想的参议员愤怒地指出:“我谴责该法律,不仅因为它违反了美国一项古老的政策,不仅因为它侵犯了基本人权,而且,更是因为它违背了共和党近期的政治原则——种族平等。”一位历史学家曾说:“美国传教士无法向华人解释:为什么华人可以进入白人的天堂,却进不了白人的国土?”

一八八八年美国通过了新的排华法《斯科特法》,宣布原先发出的劳工卡作废,近两万名持有劳工卡的华人无法入境。他们只好以在美国出生为由,从加拿大入境。随着以出生美国的身份进入美国的华人越来越多,负责执行《排华法案》的政府官员决定把失败了的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希望最高法院能够裁定出生美国的华人不是美国人,说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规定只针对黑人。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八九八年“华人身份案”(US vs Wong Kim Ark)中,高院以六比二明确裁定,尽管父母不是美国公民,也无法获得公民身份,但出生在美国的人就是美国公民,与种族无关,这是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规定。他们是美国公民,《排华法案》不适用于他们。

孙中山在美国从事反清革命活动靠的就是他在夏威夷办的一张证明自己出生于夏威夷并在当地行医的公证文件。一九零四年三月,孙中山从旧金山入境时,遭到美国海关扣押。那是因为清政府驻旧金山领馆向美国政指证,孙中山的证件有假。在当地华人致公堂律师帮助下,孙中山向负责移民事务的美国劳工部上诉,强调他是因为提倡革命而被清政府领馆诬陷。一周后,孙中山被保释出来。几星期后,美国劳工部认为孙中山的身份有效,留美合法。

一九零二年,《排华法案》到了延期的时候了。美国的排华势力蠢蠢欲动,提出了更严格的《排华法案》,严格界定来美的商人和学生身份,严禁华工进入美国和美国领地夏威夷及菲律宾,同时严禁这两个地区的华人移民美国本土。时任清政府驻美公使的伍廷芳,向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政府提出抗议。抗议书中,伍廷芳对《排华法案》中的华工降低工资水平、华裔将吞没美国、华人无意入籍和华人低消费的排华谬论进行了反驳。并指出排华将损害美国利益:《排华法案》阻止了华裔潜力的发挥;最严重是,它将破坏中美贸易关系。同时,伍廷芳要求清政府警告美方,若一意孤行,中国将抵制美货。伍廷芳指出:“此抵制之例不论大小强弱,本可通行,依然行之,大国强国也无可奈何,必不致有失和用兵之事。”清政府对这一建议不加理睬。在新《排华法案》通过之际,伍廷芳做了最后努力,他向罗斯福呼吁,不要签署这一“不特有违公法,且非优待友邦之道”的法律。不幸的是,在收到抗议照会前,罗斯福已签署了《排华法案》。

新《排华法案》无限延长了禁止华工入美的时限,并将设限区域扩大到美国海外领地。违反了一八九四年《华工条约》,后者暂停华工赴美十年。一九零四年《华工条约》续约时,国会试图把其违反条约的国内法强加给中方。为此,清政府新任驻美公使梁诚坚决反对,使谈判陷入停滞。

这时侯,旧金山码头上的一起事件引发了中国抵制美货运动。当时一批来美的中国商人和两名新闻记者,在旧金山码头受到美国移民局的无理搜查。记者马上把消息传给了上海的同行。于是,上海的商人和知识分子及学生闹出了一场震动了清皇朝和华盛顿的抵制美货运动。

当时的上海报人说服了上海商会会长曾少卿,请他出马领导这个运动。一九零五年五月,曾少卿以上海总商会的名义,通电全国二十一个通商口岸抵制美货,全国群起响应。广州、福州、青岛、天津,都投入了运动。曾少卿是福建人,福州商会还特意印发了抵制美货的传单,广为散发。

这场运动从一九零五年五月起,持续了两年,对美国无疑是一个警告。美国对华出口从一九零五年的四千四百万美元,降至一九零七年的二千六百万美元。于是,负责执行《排华法案》的劳工部,提出了新的执法原则:“既不能危及两国的正常商贸往来,也不能损害美国政府的公正和诚实形象。”劳工部还要对《排华法案》进行全面评估,加以修正,以消除其中非正义和严酷内容。罗斯福总统给移民局下了命令:“凡持有签证的中国人,必须给予礼遇,不得刁难。如有违者,立即予以撤职。”这是近代中国民众以抵制外货来争取权益的第一次尝试,是中国现代民族主义的第一次觉醒。

但是,《排华法案》又延续了近四十年,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期间,中美结成抗日同盟。在宋美玲访美后,美国政府认识到,无论从基本道义还是从共同抗日的利益出发,都无法实行《排华法案》了。一九四三年十月,在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总统要求国会废除了所有《排华法案》:“国家和个人一样,也会犯错。我们要有足够的勇气承认过去的错误,并加以改正。通过废除排华法,我们可以改正一项历史性错误,并消除日本人的歪曲宣传”“把公民权授予在我国相对说来为数不多的中国居民,将是又一个有意义的友好表示,它将会进一步证明,我们不仅把中国当作共同作战的伙伴,还将把她当成和平时期的伙伴。”一九四三年十二月十七日,罗斯福总统签署了《废除排华法、规定移民配额及其他事项的法律》,该法只有三条:一、废除一八八二年以来的所有排华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排华条款;二、每年给予中国一百零五人的移民配额;三、允许合法进入美国的华人加入美国籍。华人从此获得了与其他民族平等的移民权利。但是,美国人口中的华裔已从《排华法案》开始时的十多万人,减少到了七万余人。二十年代美国移民法是基于其人口构成来确定移民配额的,废除《排华法案》的当年,华人只有一百零五个移民配额。

一九六五年,在民权运动推动下,国会才通过了废除种族标准的新移民法。该法规定每年移民入籍总额为二十九万人,给东半球各国的配额为十七万人,西半球各国的配额为十二万人,但是一个国家不得超过二万人。根据新移民法,中国获得与其他国家相同的待遇。该法还确定了家庭团聚和技术优先原则,中国获得了与其他国家同等的两万个移民配额。

一九五零~一九七零年间,有三万余名台湾留学生赴美,大多数都通过就业成了合法移民。一九七九年中美建立了外交关系后,美国给台湾每年两万个移民配额。一九八九年“六四”后,有六万名中国留学生和学者获得了美国绿卡。这些来自大陆的新移民,根据移民法中的家庭团聚条款,形成了一个移民大潮。美国华裔人口从一九八零年的八十一万,增加到了二零一零年的三百六十四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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