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6日星期二

美国亚裔教育: 机会平而不等

美国亚裔教育: 机会平而不等

马二

最近,美国华人社区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无外乎 NBA的“林来疯”和80-20的签名。
咋看起来,两者似乎风马牛不相及, 一个关乎体育,一个涉及招生。其实从本质上,
两者密切相关,一方面, 我们为林书豪的脱颖而出而激动和自豪,因为共同的华裔
背景;另一方面, 我们呼吁所有亚裔支持大学招生以考分为标准,反对招生以族裔
为考量。这正反映出我们作为美国华人的矛盾心态而在平等与多元议题上的挣扎。
试想,假如林书豪不是华裔球员,我们会“林来疯”吗? 虽然我们很多人平时可能
对NBA球赛漠不关心。 假如80-20的签名运动与招生无关,我们会积极参与吗? 虽
然我们总是抱怨职场上的“玻璃天花板”。
这也难怪,以利己为原则的 选择性决策是人的共性,而理智与情感的交织更使我
们的思想和行为复杂多变。大学的招生标准便不是一个简单的分数或族裔的选择命题,
而是一个涉及美国政治,法律,教育, 经济,历史等多方面的敏感话题,其争论的
核心在于社会多元化和教育机会均等。唯分数论和唯族裔论就是这场争论中的两大对
立派,也是保守派和自由派在大学招生问题上的对垒。
无容置疑,美国是一个日益开放的多元化社会,但真正的种族平等还是一个迷人的
梦想。纵观美国的历史,在相当长的时期内, 包括亚裔在内的所有少数民族都经历
过残酷无情的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深受种族主义之害。1882年通过的<<排华法案>>就
赤裸裸地剥夺了华人移民,入籍和私有产权等正当权利,直到二战时中美两国因战
时需要而结盟才招到废止。 长达两百年的黑奴制经过一场惨烈的南北内战后才得以
废除, 而无以数计的印第安人更是在的漫长的殖民主义时期被赶尽杀绝。之后的种
族隔离政策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使种族不平等合法化制度化,有色人种不许与白人
同校就学就是典型的例子。 正是在轰轰烈烈的反歧视争平等的民权运动背景下,平
权法案才得以在1960年代出笼,力求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所有人的平等权利,使包
括亚裔在内的少数民族在升学和 就业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无论种族背景,所有
学龄儿童都享有同等的教育机会在同一学区和学校上学,高等院校也开始向少数民
族学生开放。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必然要求教育机会 的均等和多元,美国大学的进一
步多元化更是时代的潮流,浩浩荡荡势不可挡。
但是,教育的不平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种族之间无论在教育资源, 教育质量,
学习成绩,大学招生,毕业,还是在就业,报酬或升迁诸多方面都有明显的差距。
而良好的大学教育是现代社会中人们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对有限的教育资源形成
了激烈的竞争,有关大学招生平等与多元的争论也变得日益激烈。由于大学教育资
源 包括经费,人员,设施等的局限,高等院校不可能无限招生,来者不拒,为保障
教育质量和学校管理,所有大学都设定了相应的招生标准。那么,招生标准成为各
派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也就不足为奇了。为了保障或争取自身的利益,各派人马
都想方设法力图在自己理想的大学占有一席之地。可以说, 在争取大学招生标准的
公平化的历程中,美国亚裔人群从来就不是孤军奋战。
早在20世纪初叶,哈佛大学为了限制日益增多的犹太裔学生就开始对申请人施行所
谓的 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从申请材料中找到犹太裔的蛛丝马迹后对申请人进行筛
选淘汰。但是,此举招到犹太人的强烈反抗,到于今,犹太人在美国大学尤其是名校,
从学生到教授,都已经占有与其人口不成比例的高份额,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面
对大学招生对亚裔的不公, 很多亚裔学生在申请大学时,也不得已而试图隐没自己
的亚裔背景,也有人向美国教育和司法机构提出控诉,这正是当年犹太裔经历的翻
版。而且, 一些私立名校, 为了保障既得利益者的权利,在大学招生中对校友,
教工,捐赠人和社会名流的子弟执行特别的优惠政策,美其名曰Legacy Clause, 冠
冕堂皇的世袭制, 肥水不流外人田, 有的名校甚至高达百分之二十的招生名额由
这班既得利益者占用。不学无术的小布什能以平均C的成绩从耶鲁大学毕业就是沾了
老布什的光。近年来,随着大学学费的快速增长,大学费用成为越来越多的中产阶
级家庭沉重的经济负担,更使贫穷家庭子弟望而怯步。教育机会均等受到严重的质
疑。
要真正实现教育的平等和多元化, 美国政府必须从制度和法律上为弱势群体保驾
护航, 起于1960年代的民权法和相应的平权法案就是迈向教育平等的一大步。半个
世纪以来,使包括亚裔在内的众多少数族裔深受其益。但是从一开始,平权法案的
实施就受到保守派的批判,基于平权法案的大学招生标准也受到严峻的挑战,逆向
歧视的案子时有出现, 其中知名的就有 1978年的 Bakke告加州高教局案, 1996年
的Hopwood告德州大学案,2003年的密西根大学案,以及现在的Fisher告德州大学案。
这些案子的一个共同点是白人学生没有被心仪的大学录取,认为自己是逆向歧视的
受害者,质疑以族裔背景为考量之招生标准的公平性。 在Bakke案的裁决中,美国
最高法院明确指出,为了学生群体的多元化,学校在招生中将学生族裔作为考量的
标准之一是合法的, 但是基于种族的招生配额制是违背宪法的。但在对Hopwood案
的裁决中, 美国联邦上诉法庭决定以族裔背景为招生标准的做法是违法的,不符合
宪法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所以1997年开始,德州施行“Top10%"的招生政
策, 凡是高中毕业班成绩排名前百分之十的学生都可以被德州大学自动录取,无论
学生的族裔背景。紧接着, 加州通过209法案,取消大学招生中的以种族为基础的
平权行为,凡是高中毕业班成绩排名前百分之四的学生都可以获得加州大学的录取。
佛罗里达州也开始实施类似的“Top20%"政策。这些政策出台之后,加州,德州和佛
州的公立大学学生群体开始出现明显的多元化趋势,亚裔学生也因此获益,在UC,
UT和UF大学系统的人数急剧增加,白人学生的数量却相应减少。但是, 联邦高等法
院对2003年诉密西根大学法学院案的判决再一次裁定,为促进学校的多元化大学可
以在招生中将学生族裔背景作为考量的标准之一。这似乎是对Hopwood案的反判。
简单的说,围绕着招生标准的争论主要是教育上“唯分数论”和“唯族裔”的争论,
也是政治上保守派和自由派的争论。 保守派倾向于“唯分数论”, 而自由派则倾
向于“唯族裔论”。保守派崇尚丛林法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个人的成败得失
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和努力。所以, 大学招生应该以学生的考分为唯一标准,也是唯
一客观公正的标准。 可问题是, 我们所有人都在同一起跑线吗? 考分面前真的是
人人平等吗?研究表明, 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考试分数与家长的教育水平,职业,家
庭收入和居住区域有密切的正相关,学生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导致教育机会的不
平等。来自贫困家庭和落后地区的孩子一开始就输在了起跑线上。而且, 考试分数
也不是千真万确,万无一失的。用考试来衡量学生的学习成就并不象用尺子测量孩
子的身高一样客观明了。标准化考试的性别,种族和文化偏见也一直是教育心理测
量的软骨。以考分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政策恰恰使来自中层和中上层家庭子弟成为最
大的受益者。1997年后加州, 德州和佛州所施行的以分数或排名为准的政策就证明
了这一点。自由派倡导扶贫济弱,平等互利,对弱势群体优惠照顾,促进社会多元
和谐的发展。所以,“唯族裔论”才是大学招生的最佳策略,甚至推行以族裔背景
为基础的种族配额制。可问题是,人的能力有大小,学习水平有高低, 仅以族裔为
标准必然激化种族矛盾,滋生弱势群体的依赖心,削弱人们竞争的积极性,强化种
族隔阂,徒有多元而无平等, 治标不治本。
其实,联邦高等法院的法官也有保守派和自由派之争,涉及美国宪法的诉讼案,
在很大程度上其判决结果取决于当时的法官构成,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历届总统对高
等法院法官的任命一直是保守派和自由派激烈讨价还价的重点。那么,对于现在的
Fisher 告德州大学案联邦最高法院将如何判决呢?事关华裔子弟的公平教育机会和
权利,美国华人积极参与80-20发起的签名运动,集体表达我们对教育机会均等的诉
求,在维权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唯分数论”亦或“唯族裔论”,让我们密切关注Fisher案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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