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

赤脚律师 阿骅

赤脚律师 阿骅 我不是执业律师, 但自嘲为赤脚律师, 只是因为有过自我维权的经历。 有人说, 美国是一个被律师控制的国家也是被律师损毁的国家,此话入木三分。 众人皆知,美国的司法体系庞大繁琐,法律条文艰涩复杂,律师费用奇贵无比。对在美国 生活的人来说, 要避免和法律打交道几乎是不可能的。美国的法律法规多如牛毛,从交 通违规,保险索赔,房屋和汽车的租借或买卖,到刑事诉讼, 无论小的民事纠纷还是大 的刑事要案, 真是无所不在,无事不及,无奇不有。 遇到纠纷,美国人惯用的口头禅之 一便是,“法庭上见!”带有几分傲慢,无奈,或威胁。 所以,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是每个 人的必修课。 至少在理论上, 美国的宪法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享有正当法律程序 的权利,而且从案发到结案前,无罪推论是基本原则,判案以超越合理怀疑为基准。日常 的简单案件基本上是照本宣科,依章办事。只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英语能力,资料齐备 , 有理有据, 一般人不请律师也还能自己应付。在美国生活了很多年, 除了按规定所必 需的法律服务如房产过户以外,我基本上没有聘用过专业律师,从保险索赔到移民入籍, 我都是按章办事,自行处理,而且在一起刑事案中还成功地出庭自我辩护并以销案而告终 。 坦白的说,我就是一名“两无”赤脚律师,“无证上岗,无照经营“, 但仅限法律自助服务 , 都是迫不得已而为之。 我在美国第一次与律师打交道还是当穷留学生的时候, 因为一起小的交通事故。 一天,我开着自己的破旧二手车去超市买菜,在一个十字路口遇到红灯减速停车的时候, 发生了前夹后击的追尾事故, 我的车被后面的车追尾导致我的车追尾前面的车。 按照交 通事故的常规处理方法,我们各自下车查看,好在车祸不大,各人毫发无伤,只是车子外 壳有些明显的损坏, 但还是打紧急电话请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置,并互相交换保险和联络 信息,然后按警察报告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警察的调查结论,这起追尾事故的肇事者是 我身后的车主,我和被我追尾的车主同是受害者应向肇事者索赔。可不巧的是,那位肇事 司机当时并没有买汽车保险。而我当时的汽车保险也只是最基本的责任险,不包括对自己 的车损理赔, 但我还是联系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并按照建议将车开到指定的修车行对车损 修理费估价, 估计修理费尾$500美元, 于是我打电话给肇事司机要求赔款。肇事司机态 度诚恳愿意赔偿,但苦于经济能力有限而答应分5次两个月内付清, 每次$100。不久后 我就收到他寄给我的$100 支票,便觉得他是个守信用的人, 可耐心等待一个月后却不见 后续赔款, 而且我多次打电话催促也无济于事。看来剩余的$400可能泡汤,我就找到一 位当地的律师咨询,他告诉我写份追款律师函要$150,追回的余款三分之一归他。一合计 ,即使全额$400追回,他赚$270, 我只到手$130, 想想不值得,还是自己再试试。于是 ,我在图书馆找到类似的律师函范文依葫芦画瓢写好发出一份催款信,“请按时付清余款 ,否则后果自负,法庭上见。”云云。 果然有效,不久后我就收到了一张$200的支票, 但从此之后肇事司机玩起来了人间蒸发, 我也不再追究而且有点儿自鸣得意。 在美国开车,吃交通罚单是常有的事。我就先后吃过多次罚单,诸如误闯红灯,超 速驾驶,停车路口忘停车,换道拐弯不打信号灯之类的芝麻小事。我一般都是自行去指定 的当地交通法庭争取庭前和解,宽大处理或者缴纳罚款花钱消灾,但大多数时候我都幸运 地被判无罪开释,免交罚款且无保险记录。 不过,赤脚律师也有失算的时候。 有一次, 我开着学校的公务车去开会,在高速公路上被警察逮个正着,指控我违规超速驾驶,需交 罚款$390, 对此我愤愤不平。我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警察发现我超速后并没有按常规打 开警灯从后面追来,而是在和我并行驾驶一段而对上眼神后才招手示意我在路边停车接受 盘查,开完超速罚单后便扬尘而去。 我觉得警察有违规操作和种族偏见,涉嫌 执法不公 ,决定出庭辩解还自己清白。作为赤脚律师, 我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如约抵达当地的交 通法院,没有象往常一样接受庭前和解,或老实认罪交罚款或不抗议求开恩而交钱了事, 而是申辩无罪,法庭见。 在法官面前, 我与当事警察当面对质。我指控警察有违规操作 和种族偏见,有执法不公的嫌疑,如果发现超速但没有按常规开警灯从后面追来,而是在 和我并行驾驶一段后,见我是亚洲人开公务车后才招手示意我停车盘查。 但是当事警察一 口咬定我超速在先,有车速雷达检测仪记录为证,不开警灯而招手示意停车检查属于常规 操作范围之内。最后, 法官判决我高速超车事实成立且必须按规定缴纳罚款。 赤脚律师 败诉,自认倒霉,但不气馁, 虽败犹荣。 在美国生活, 保险是必须的, 无论是汽车和房屋还是健康和人寿,或者是商务和 财产,只要有风险就会有保险, 而一旦风险变现实,保险就会理赔。而我就亲身经历过 一起因人身伤害而保险索赔的事。有一次, 我和朋友去一家餐厅吃饭,点完菜后,服务 员送来一壶热茶放在餐桌上,一不小心将茶壶翻倒,滚烫的热茶水哗啦啦淋在了我的大腿 上,疼痛难忍,顾不了吃饭,我立即驱车前往附近的便利诊所就医。医生为我诊断是右大 腿大面积轻度烧伤并及时为我敷药治疗。我返回餐馆找经理和老板理论,要求他们承担责 任。老板告诉我这是一起商务事故,其服务员和他本人不必承担责任,我可以向保险公司 索赔。 于是, 我根据他提供的商务保险信息, 向他的保险公司报备事故经过并要求赔赏 。保险公司向餐馆调查核实后答应按医疗费用为我实报实销全额赔款, 但对此我坚决不 同意,不是为了敲竹杆而是为了讨公道。 我一面拍照留证并保存好医生证明和医疗费收 据,一面查阅有关商务保险和人身伤害事故理赔的有关资料,而且找到律师函范文,按相 关格式和用语依葫芦画瓢,咬文嚼字地给保险公司写了一封索赔信并且附上证据,“如理 赔不周,我保留状告之权,诉之于法“云云。很快保险公司给我回话表示愿意协商解决。 经过反复交涉谈判, 讨价还价,我们最后达成协议,我也满意地得到了保险公司支付的合 理赔赏。赤脚律师成功扳回一起索赔案,心安理得。 比民事纠纷更为复杂的是刑事案件。不久前,我就不幸地陷入了人生第一件刑事官 司,而且因疫情拖延,近三年之后才予以结案, 所幸的是检察官决定放弃起诉并撤销全 部相关指控。这是一起因争执引起肢体冲突的打架斗殴事件,虽然我是自卫, 但是警察 听信一面之词, 便不分青红皂白,以涉嫌攻击他人而将我拘捕送监。从初次出庭以自卫 作无罪声辩而获得有条件自签保释,与检察官谈判交涉,多次在法庭作自我辩护,所谓攻 击他人完全是出于自我防卫,而且警察在办案中涉嫌种族和性别偏见及语言障碍,所得证 据不宜采纳, 到最后检查官决定撤销案件及封存涉案记录的全部过程中,我都是免费的 自辩赤脚律师。虽然侥幸成功结案,但其过程犹如坐过山车,高低起伏琢磨不定,既耗时 间又费心力,使我心有余悸,唏嘘不已。赤脚律师真是不好当! 不过,从研读相关法律 并活学活用,遵循相关司法程序,书写文档,出庭辩护,庭前庭后与法院和检察官交涉等 一系列活动中, 我学到了很多有关刑事法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对美国的司法系统有了一 些切身的认识,并对依法维权保护自身利益更加重视。 另外,我还自行处理过一起跨国知识产权兼名誉侵权案。从发现线索,查阅相关法 律条文,收集证据,书写法律文稿, 提起诉讼,到与涉事嫌疑方和其代理律师反复谈判 ,至最后达成双方满意的和解协议,我也是自始至终单枪匹马,现学现用,据理力争,取 得了自我维权的胜利。 在美国, 理论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实际上有的人比其他人更平等。 法律条文 和程序是书面的,但是释法,执法和司法都由是由人行使的,不可能有所谓的绝对公平公 正。 有钱人可以聘用强有力的律师维权,甚至可以颠倒黑白,逃避罪责;而穷人虽有权 得到政府公辩律师的法律援助,但是因司法不公导致冤假错案司空见惯。万不得已自求多 福时,且当赤脚律师又何妨? 大千世界多奇葩,夏有兰花秋有菊,维权至上。 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是每个人的必修课。术业有专攻, 隔行如隔山,越俎代庖不 可取,赤脚律师也难为。 当事关切身利益时,聘请专业诚信的律师为自己保驾护航至关 重要。 (免责声明: 此为文学创作,虚实结合, 艺术加工,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忌对号入 座)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