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0日星期五

正視美國的校園暴力


三月五日發生在加州桑塔納中學的槍殺事件又一次震驚了美國社會。震驚之余﹐人們不禁再一次發問﹕ 為什麼﹖ 怎麼辦﹖有人指責家長失職﹐教育失敗﹔有人抱怨槍械氾濫﹐媒體誤導﹔也有人責怪司法姑息﹐保安鬆懈。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莫衷一是。其實﹐校園暴力是一種複雜的社會文化現象﹐對校園暴力的分析必須對美國的個人主義文化進行深刻的反思。

眾所週知﹐美國的校園暴力事件近年來頻繁發生。但是﹐校園暴力並非美國現代學校的特有現象。可以說﹐自從有學校以來便有校園暴力。學校是社會的縮影﹐有社會就會有衝突﹐有衝突就會有暴力。古今中外﹐ 各級各類學校皆時有暴力事件發生﹐只不過其表現形式﹐頻率﹐強度和廣度有所不同。有的是拳腳相加﹐傷及皮毛﹔有的是棍棒相交﹐ 頭破血流﹔有的則刀槍相見﹐魂歸西天。只不過﹐在現代美國﹐新聞自由﹐ 傳媒發達﹐校園槍擊一旦發生便舉國轟動﹐ 四方震驚。

雖然校園暴力並非美國獨有﹐ 但校園槍殺頻繁及其傷亡慘重卻可以說是美國專利﹐決不可等閑視之。

美國社會之槍械氾濫可謂舉世無雙。以民主﹑自由為立國之本﹐ 美國憲法保障民眾擁有槍械並使用槍械進行正當的自我防衛﹐休閑和娛樂的權利。所以﹐歷年來﹐政府對槍械管制的各種企圖都遇到民間團體和國會政客的抵制和抨擊。雖然法律禁止青少年買賣槍支﹐而且許多州要求對購槍人進行背景調查﹐對持槍證有審批程序﹐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你真心想得到槍支﹐旁門左道比比皆是﹐即使是殺傷性強大的槍械彈藥也唾手可得。據司法部的調查﹐在校園暴力嚴重的州﹐五分之一的學生說自己或家人擁有槍械。這也難怪﹐全美約有十萬名學童經常帶槍上學﹐約十分之一的高中生經常帶槍上課。不過﹐槍械泛濫並不是校園暴力的根源。持槍者並不一定更有暴力傾向﹐施暴者也不一定非有槍支而不為﹐只不過﹐槍械泛濫使施暴者有了更具殺傷力的武器。適當的槍械管制是必要的﹐但以為槍械管制便可以獨絕校園槍殺則是痴人說夢話。

美國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為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美國憲法明確規定政教分離﹐所以公立學校不得宣傳宗教﹐對涉及宗教的道德倫理教育也一律禁止。美國公校教育缺乏明確的道德教育課程這在全世界是獨一無二的。美國的公立教育十分政治化﹐保守與自由派之爭往往使學校無所適從。學校應該教授什麼課程內容﹐無數的利益團體﹐民間組織以及政黨都想法設法插手干涉﹐希望學校成為宣揚其理念的陣地。涉及意識形態和道德倫理的敏感話題更是歷來美國教育界法律糾紛的惡夢﹐使本來單純的德育教育變為政治化。保守派與自由派﹐宗教人士與非宗教人士﹐等等對教育各有要求。學生的道德規範和行為標準究竟如何界定從無統一的認識﹐公校德育的內容和方式往往受教育委員會的政治傾向﹐ 游說團體的壓力﹐社會政治風氣等的影響。學校缺乏一貫的道德教育﹐也就失去了對學生行為的有效教育和約束。

美國文化崇尚個人主義﹐美國教育也突出地尊重學生的個性和個人的自由意志。教育方法強調啟發誘導。即使一些學校嘗試進行有限的道德品質教育﹐主要也是以討論為主﹐少有說教灌輸。這種教育理念一方面有利于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和自覺能動性﹐ 但另一方面﹐對是非觀念脆弱的青少年學生缺乏明確的指引﹐受社會環境﹐同伴朋友﹐大眾傳媒的影響﹐教師家長只能聽天由命﹐由得學童聽之任之﹐我行我素。美國文化鼓勵自我表現﹐干涉學生的行為或對學生的嚴厲管教﹐輕則視為阻礙學生自由發展﹐ 重則法庭相見﹐被控為違犯憲法﹐侵害學生的言論自由。為了少惹麻煩﹐明哲保身﹐教師多對學生行為放任自流﹐學生也樂得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即使有學校教師對學生採取嚴厲的管教﹐要妥善處理學生的違法亂紀行為也是極其繁瑣棘手。對問題學生的停學﹐退學或開除都必須經過教育委員會的批准﹐而且學生家長有權上訴。而且﹐由于美國的強制義務教育法規定學童必須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如果因違紀行為而對未滿十六歲的學童施以開除學籍的懲罰﹐學校可能會有剝奪學童教育權之嫌﹐學區頂多將問題嚴重的學生實行轉學處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學校教師對學生違紀行為之大限度的容忍是普遍現象。

美國的校園暴力問題﹐說到底是一個文化問題。美國文化以個人主義為特征﹐而暴力衝突正是個人主義的極端表現方式。現在該是對美國文化深刻反思的時候了。但惟我獨尊的美國人有勇氣承認自己文化的不足之處嗎﹖

没有评论: